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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维也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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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著作权法改革的欧洲对等交流

目前正在着手中国著作权法修订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代表团,基于“中欧新一轮知识产权合作”,在民法室主任的带领下,圆满完成了IP Key组织的对欧洲的考察访问。

法制工作委员会代表参与了技术会议,并针对感兴趣的版权法改革话题与欧盟有关专家进行了交流,这也是中国当前五年计划的重点。会议于2014年5月17日至23日在日内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维也纳举行。

在日内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代表团与专家展开了富有成效的讨论。一整天会议的讨论主题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条约的背景和范围,包括马拉喀什条约和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最近中国也已通过该条约,但因最低签字国数量不足而尚未生效)、广播组织法律框架以及限制和例外、转售权以及无主作品。所有这些主题都是此刻中国立法者特别关注的,欧盟利益相关者对未来立法的改进寄予厚望,当然中国还要完全符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条约的某些条款。

在日内瓦,代表团也有机会参观当地大学的法学院,期间对中介机构的责任和数字商品流通(权利穷竭)的国际法律框架展开了饶有兴致的交流,并与两大欧盟集体管理组织的代表开展会谈,对版权保护重要机构的组织与运作有了新的认识。

考察进行到维也纳,代表团在奥地利司法部与学者、政府官员和法官会面,探讨了议程上的其他版权相关议题(关于委托作品与员工作品的规则与报酬标准、登记制度的功能与优势、集体管理组织的公众监督、私人复制征税、版权司法)。

鉴于中国目前正在重新考虑和完善集体管理制度(目前有五个组织,每个组织单独管理一类权利),关于版权集体管理垄断/竞争制度的讨论引起了众人的兴趣。

考察访问期间,转售权问题是关注的焦点,代表们有机会从不同国家和超国家的角度获得有价值的反馈和信息:转售权还没有在中国施行,最新草案修订将其引入法律制度,但考虑到中国市场和社会的特点,条款仍有待改进,一些实际问题还需要由中国立法者加以解决

在维也纳欧洲专利局(IP Key合作伙伴)所在地,代表团就权利类别(包括表演权和广播权)、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立场、版权执法(尤其是关于在线执法)等问题进行了技术交流。法律界与业界专家均参与了交流探讨。

最后在为期五天考察访问的最后一天,代表团在返回北京前访问了奥地利议会,并与议会议长会面,针对国家著作权法的改革提出了新的见解与意见。

欧盟和中国专家间的对等交流跟进研讨会预计在2014年下半年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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