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的行政执法:文化部培训
9月23日至24日,中国文化部将在四川省成都市组办第二期全国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培训班。文化部邀请了IP Key在此次培训期间开设一天的培训课,介绍欧盟的网络版权执法趋势,并分享关于案件调查和取证的最佳做法。
背景
信息技术的演变对创意产业所处的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对于数字化环境下的版权,国内外适用法律法规的发展和执法工作未能跟上信息技术演变的速度,这是中欧共同面对的一项挑战,在这方面双方有很多经验可以交流。
虽然中国近年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但是由于信息以跨境(或跨地区)方式在网络上传播,难以鉴别,因此行政执法机关仍然很难确定版权侵权的类型、侵权地点,也很难阻止侵权行为。市场规模庞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报告,在中国有5.64亿互联网用户和4.2亿移动互联网用户),执法资源有限,立法改革需要较长时间,这些都加大了建立网络版权威慑性执法机制的难度。
中国文化部是主管版权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部委之一,该部为下属地方文化执法部门提供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指导。本次培训班将有来自十多个省份及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等直辖市约60名执法官员参加。
技术内容
国际唱片业协会互联网反盗版主管Jeremy Banks和罗思公司(Rouse)的Tim Smith将讲解网络版权侵权活动引发的实体性(侵权条件)、程序性(即司法管辖)和组织性(即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通知)问题。培训课将以中欧相关版权执法机构之间经验和最佳做法的交流为重点,并分析欧盟成员国的重要案例。
培训涉及的具体要点包括:
单元1:欧盟及国际上的版权执法趋势
· 数字化时代创意产业面临的威胁,结合具体案例:
· 音乐行业:未经授权的网站、深度链接、端到端(P2P)和盗版应用程序、搜索引擎等
· 游戏行业:端到端(P2P)、预载盗版、私人服务器、技术保护措施规避
· 出版行业:期刊盗版、电子书盗版
· 执法方式
· 了解技术和商业模式
· 找出主谋;找出主要侵权人
· 了解主谋对主要侵权人行为的知情和参与情况
· 如何证明主要侵权行为,以及证明主谋对侵权行为的知情和参与
· 应对措施:
· 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的责任,特别审查网站拦截情况
· 技术保护措施、音乐指纹识别、内容识别、过滤技术
· 限制和例外,以及为何不适用于公开传播环境
· 案例
· 深度链接,如国际唱片业协会诉雅虎中国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百度案
· 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如Cooper/mp3s4free
· 端到端(P2P),如The Pirate Bay
· 技术保护措施,如PC Box
午餐
单元2:调查与取证
· 如何确定网络盗版案件
· 找出网络版权侵权行为——概述侵权的类型和各类侵权的通行处理方式
· 调查网络侵权行为——识别犯罪行为,如何使用网络工具和开源情报搜集/预试追踪网站所有人,如何在网络上保持匿名等
· 收集和处理证据/公开信息
· 建立网络调查——试用性购买、个人问询调查、追踪资金路径、建立证据包、对案件进行执法
· 与其他品牌/知识产权所有人及国外关联机构合作
“通知后取下”程序
· 案件办理
· 救济(包括损害赔偿)
· 跨机构合作
· 跨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