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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集体管理圆桌会议

IP Key与中国国家版权局(NCAC)于2014年11月26至27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著作权集体管理圆桌会议。为期两天的会议将聚集来自中国和欧洲的70位参与者,讨论影响著作权集体管理发展的因素(特别是与数字时代相关的因素),以及如何应对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面临的挑战。

来自政府、学术界、立法机构、法院、行业协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CMOs)及用户群的演讲嘉宾和与会者将针对下列问题分享和交流经验教训:

政府作为有效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推动者角色

建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CMOs)

监督和管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CMOs)

争议解决

 

操作层面:互动用户与其他利益相关方

报酬(途径、费用、社会文化事业应扣税费等)

谈判与关税确定

权利代表与维护

 

操作层面:与权利人的互动

新欧盟指令:意义与实施 

透明度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CMOs)管理

审查与制衡

 

操作层面:与国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CMOs)互动

跨境许可实践

外国权利人在法律程序中的代表

数字化时代的监督与执法

未来合作的思考

 

预计讨论与交流将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立法的改进(此刻,中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已进入最后的起草过程)、国际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运行与互动提供建设性的建议。

 

背景资料:一个多世纪以来,欧盟及其成员国已经建立了有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CMO)的完善监管体制,版税征收协会在电影、电视、教育、酒店和娱乐及在线和移动商务版权作品的使用、播放及零售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欧盟的经验。在九十年代初中国著作权法颁布后,中国就已经开始建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五个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相继成立,并在中国国家版权局(NCAC)获得许可,分别管理音乐、音像、文字、电影及摄影作品。到2013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MCSC)与中国音像著作权协会(CAVCA)累积获取一亿元人民币的收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CWCS)的成员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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