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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制度的对等交流

IP Key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开展了一系列长期活动,增进对于中国和欧盟各成员国实用新型制度运作情况的了解。

实用新型专利与传统意义上的“专利”相比,一般对授权要求不太严格且有效期短,其通常被称为“二级”专利。专利的实用新型制度已被证实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刺激增量式创新,特别是在欠发达国家谋求参与技术学习、将创新能力发展到相对更先进的水平时尤其如此。

国家知识产权局– IP Key 2014年关于实用新型的对等交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步,IP Key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各自的利益相关方收集数百个问题,这些问题被用于分别编制关于欧盟成员国与中国实用新型制度的简短问题列表。2014年4月双方交换了问卷。

第二步,2014年5月21至22日将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北京的办公室举行经验交流圆桌会议,其目的是为参与者提供机会,深入探讨实用新型制度在几个欧洲国家和在中国的运行方式和原因,包括就某些制度随时间而变化的原因和方式提出见解。圆桌会议的讨论内容还包括实用新型制度背后的实质性法律与程序因素,以及制度背后的某些经济因素。会议就实用新型制度的不同方面进行了探讨,并主要以半结构化对等的方式讨论问题。

一个实用新型制度小组(6位欧盟成员国)将出席圆桌会议,即奥地利专利局(由Johannes Werner博士代表)、捷克工业产权局(由Šimon Bednář代表)、芬兰专利和注册局(由Hanna Aho代表)、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法国知识产权局)(由Jean-Baptiste Barbier代表)、德国专利商标局(由Johannes Holzer博士代表)和意大利专利商标局(由Giovanni de Sanctis代表)。同时会有十五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代表参加专家讨论。来自IP Key团队的Dan Prud’homme将主持圆桌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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