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专利法改革的对等交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办公室赴欧洲考察访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办公室(LAC)代表团自7月2日至7月8日前往欧洲(爱尔兰和丹麦)进行考察访问,访问活动由IP Key组织。
法制办公室(LAC)代表团成员与来自相关部委、司法机关、知识产权执业机构及业界的欧盟专家会面,针对中国专利法当前改革议程的多个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对欧盟的最佳做法进行了学习。
鉴于中国正努力设立专业知识产权法庭,在与负责专利管理的爱尔兰专利部、丹麦专利和商标局官员以及负责处理爱尔兰和丹麦知识产权诉讼的法院进行会面的过程中,中国代表团关注了各国专利法的修订、异议撤销程序,以及欧洲统一专利体系和统一专利法庭的当前发展情况。
代表团还了解了各国政府促进创新的政策和立法。制度会议活动的最后一场会议的讨论内容是注册式共同体外观设计及其与国家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制度之间的互补性。
知识产权执业机构和行业代表对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过去几年中取得的显著进步及达到的专业水平和表现表示称赞。上述人员把握交流机会,针对欧洲业界提出两点关切的问题,即中国审查员接受事后提交证据作为有证明力的证据和某些行业补充保护证书(SPC)的重要性。